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情信 (20160108P00005) - 詢問blog公布

業餘無線電相關業務,主管單位NCC在承辦過程中有關法令未明確之處,北、中、南區監理處承辦單位執行業務的方式有差異,且NCC網站上的部分資訊也屬過時非最新狀態,因此造成民眾辦理案件的困擾。
本人曾利用NCC陳情信的方式澄清相關業務之辦理,以利案件順利進行,考量本人所遇到的問題,很有可能他人也碰到同樣情況而再次詢問NCC,徒增不必要的人力和時間浪費,同時秉持期待NCC及人民之間的業務辦理更加順利合法合理合情之精神。擬將本人的陳情信內容擷取可供他人參考的部分公布於本人Blog網站,直到NCC官方網站更新相關資訊。

以下是有關公布本人陳情信回覆內容的陳情信:
2016/1/21 NCC承辦人員告知本人可否先將欲公布之內容貼於本人blog上以供NCC承辦單位評估。
欲公布之陳情信:
NCC陳情信-20150903p00002
NCC陳情信-20151201p00003

案件編號:20160108P00005
主題:NCC陳情信及其回覆公布於個人Blog網站
申訴時間:2016/1/8
預計完成時間:2016/1/29
內容:
您好,

本人曾有幾次利用陳情信的方式澄清一些現有法令或規範或監理處辦理案件之疑慮,以利案件順利進行。
但考量貴會之網頁並非時時刻刻將最新資訊公布,且本人所遇到的問題,很有可能他人也碰到同樣情況而再次詢問,徒增不必要的人力和時間浪費。因此擬將本人的陳情信內容可供他人參考的部分公布於本人Blog網站,直到貴會網站更新相關資訊,特此告知,請予以同意。

祝順利。
蘇華威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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