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7日 星期日

Yaesu G-5500 轉向馬達修理-重繞漆包線圈

去年底因為拖車驗車,架了兩組三角托架來吊伸縮天線桿及其支架,拖車放回來後,三角托架未撤,卻沒留意到三角架會阻礙到正在轉動的天線,造成了馬達的故障。

在一次遠端控制馬達時,產生了馬達未連線的錯誤訊息燈號,只好找時間親自到現場查看:
控制盒無電源,1A保險絲燒斷,更換保險絲後,仰角馬達工作正常,但水平馬達不動作,按下其中一個方向的轉動按紐時控制盒上角度指示的照明燈會稍變暗,排除了控制電纜線的問題後,只能把馬達拆回檢查了。

拆開馬達後,先檢查了啟動電容,接上新的啟動電容後馬達仍無法轉動;在網路上查詢了Yaesu水平馬達故障的資訊後,了解我的馬達應該是有線圈燒了。

網路上有一篇作者KB5WIA所寫的Yaesu G-5500水平馬達的線圈重繞文章,寫得很詳細很棒,我最後決定參考該篇文章自行DIY重繞線圈。



G-5500水平馬達拆解,可看到並聯的啟動電容,規格110VAC 100 microF。


馬達本體線圈組(4組)及接線電路板


量測4組線圈的電阻值,分別為2.2 ohm, 0.7 ohm, 2.3 ohm, 0.6 ohm,所以確認有兩組線圈燒短路,我一度在考慮要不要只繞兩組線圈,但後來還是決定既然拆了,就全部重繞吧;後來發現其實繞線圈所花的時間不多,拿新的漆包線全部重繞是正確的。

作對角線記號後,開始一片片拿出鋼片,總共有58片Laminations,這部分以及組裝回來是所有維修過程佔最多工時的步驟。


漆包線規格12AWG (0.45mm),我買耐180度C 重量200g (140元)


我並沒有像KB5WIA那麼專業自制了電鑽繞線裝置,而是單純用手繞,用心算數圈數,所以沒有繞得很漂亮。


分別檢查了線圈的電阻值(約2.3 ohm)後,開始回裝工作:


回裝工作所需用到的工具,壓緊回裝的每一片鋼片。


銲回接線電路板。


採用KB5WIA blog上所提到的建議,串聯一顆溫度開關,我使用的是"常關75度開"的開關。


測試順、逆時針旋轉,恢復正常,最後回裝時確認limit switch的位置,即可完工。

KB5WIA的blog提到約需要10小時的工時,我這次的維修大約是7小時工時。

建議擁有Yaesu G-5500馬達的OM,可以先改裝加裝一個溫度開關在內部馬達主體表面上,防止天線因外在因素阻礙了轉動而燒毀線圈,以我的這次損壞及網路上其他的同好的經驗,控制器雖有保險絲,但並無法保護到馬達的線圈 (線圈在保險絲斷之前就燒毀了)。

73 de BX2AI



2019年2月15日 星期五

第一次SOTA activation登峰通聯 -- 阿里山小笠原山BV/CH-005

自從2018年11月台灣地區的SOTA山峰資料正式上線官網後,一直想找機會來實際作登峰通聯(summit activation),終於在2019年2月1日完成了第一次SOTA activation,地點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的小笠原山。

以下為通聯資料和使用裝備
山峰編號:BV/CH-005 小笠原山
通聯時間:台灣時間 2019/2/1 07:15-07:55
QSO:9台
機器:Kenwood TS-480HX (3.7kg)
操作功率:160W
天線:14Mhz End-fed EF-20H
天線支撐:10米玻璃纖維桿 (縮短長度1.3m,2kg)
電源:20Ah鋰鐵電池 (約3kg)
電鍵:Palm Mini Paddles

06:00從阿里山賓館出發,因為是非假日,一路上都沒有人,約06:50到達小笠原觀景平台,天氣不太好,看日出的遊客並不多,很容易在平台找了一個不會影響到遊客看日出的角落,把十米伸縮桿固定在木頭欄杆,拉好天線,接好機器相關接線完成電台架設,大約07:10開始呼叫CQ,其間有三四位遊客好奇來詢問我在作什麼;山上不到十度,再加上許久沒有操作CW,打電鍵出錯不少,不過還好還是順利通聯了9個電台(SOTA規則有達到4個QSO即可計分),其實還有不少電台回應我的CQ,只是傳播時好時壞,再加上我純萃使用手機app作log,沒有紙筆抄寫呼號不是很習慣應付訊號不佳的電台。

此次上山還有太太和六個月大的女兒同行,所以沒有操作太長時間即收工了,但很高興同時通聯到同時也在日本山上作登峰通聯的JP1QEC,第一次完成S2S (山峰對山峰通聯)和第一次Summit Chase。

我的背包連同水和aprs無線電手機和預備衣物總共重約12Kg,而我的十米桿收起長度和總重都較長較重,這是我覺得可以改善的地方,這隻十米桿屬於比較堅固的桿,不太適合作SOTA時攜帶。

小笠原山除了從住宿處走路外,也可搭乘小火車上山,不過小火車只有清晨載遊客上山看日出的時段才有,到達祝山車站,再走到小笠原就只要約5-10分鐘(有一點陡坡),皆為柏油路,以搭小火車的方式的話,這算是滿容易到達的SOTA山峰。



TS-480本體和20Ah鋰鐵電池大小參考:


本次SOTA activation log:


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

SOTA 官網說明

入門SOTA最直接的方式是先瀏覽官方入口網站:https://www.sota.org.uk/ 
閱讀相關的說明和介紹。

本篇介紹該網頁的 "Online Resources"中幾個重要的SOTA相關連結:

1. 首先是 SOTA Database http://www.sotadata.org.uk/
這是在完成SOTA通聯後,log資料上傳和計分的地方,該網頁也提供一些統計資料和山峰資料可查詢參考。
請留意註冊帳號時有帳號名和呼號可填寫,帳號名無法更改,而呼號是帳號的顯示方式可在設定頁中更改,所以若要以呼號為帳號名,請確認是自己要永久使用的呼號。

2. SOTA watch2 http://www.sotawatch.org/
這個網站可檢視目前正在上線QRV通聯的資訊 (Spot),以及未來打算計畫上線的時間、頻率和山峰資訊 (Upcoming Activations)。
提前預告大家自己即將登哪一座山,在什麼頻率工作,可以更有效率與SOTA同好完成QSO累積通聯分數,這是很重要的事前準備。
在註冊帳號後並登入後,點 "new alerts"即可輸入:


3. SOTA Reflector http://reflector.sota.org.uk/
這是SOTA官方的討論區,依主題分門別類,包括問題詢問,經驗分享,裝備分享建議等等。

以上三個網站,都是各自獨立的帳號系統,並不通用,所以都要各別申請;而官網主站也可申請帳號,但我暫時還看不出用帳號登入有何差別,所以應該對於通聯SOTA比較無迫切性。其他的Online Resources待下回再介紹,供大家參考。

2018年11月1日 星期四

SOTA (Summits On The Air) 山峰通聯,基本規則


SOTA規則

 名詞翻譯:

登峰通聯啟動者 (登峰者) (Activator)
山峰通聯追逐者 (追峰者) (Chaser)

 登峰通聯啟動者規則:

  1. 登峰者需持有合格的業餘無線電操作執照。
  2. 無線電操作時需符合一般業餘無線電規則。
  3. 操作者不可在動力車輛旁或車內,電台包括天線所有部件不可和動力車輛相關連(包括天線支撐);但可使用無動力腳踏車或動物載運進入山峰通聯區域。
  4. 操作者可操作之區域為比該山峰海沷高度低25公尺高之等高線區域內。
  5. 所有設備必須是攜帶進山峰,而非原本山峰上即有常設或放置的。
  6. 電台僅能使用電池供電(包含太陽能板),不可使用山峰即有的交流電,不可使用任何形式的化石燃料發電機。
  7. 操作者需符合山峰即有的無線電操作限制。
  8. 山峰通聯成功啟動至少需要1QSO,山峰通聯計分至少需要4個不同電台的QSOQSO必需記錄呼號、訊號報告及山峰編號。
  9. 同樣山峰不同操作者之間的QSO不計算。
  10. 透過中繼台通聯的QSO不計算,但經人造衛星、高空氣球或風箏上中繼的QSO可計算。
  11. 操作者若有多個呼號,計分累積於同一操作者;若電台有多位操作者,多位操作者若個別操作達到上述的最低QSO數目,也可分別計分於各操作者。
  12. 登峰通聯啟動者需上傳通聯紀錄供登峰者或追峰者計分之用。

 山峰通聯追逐者規則:

  1. 追峰者需持有合格的業餘無線電操作執照。
  2. 追峰者QSO需包含呼號、訊號報告及山峰編號。
  3. 在一日之內(UTC 00:0023:59)同座山峰僅計分一次QSO
  4. 透過中繼台通聯的QSO不計算,但經人造衛星、高空氣球或風箏上中繼的QSO可計算。
  5. 欲申請通聯獎狀核發需上傳通聯紀錄;QSL卡非必要。
  6. 登峰通聯啟動者可同時身為追峰者的角色,當在山峰上通聯到其他山峰時可以加計自己的追峰分數。


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2018年中研院開放日-天文所「摩斯電碼聽流星」攤位活動

活動名稱:2018年中研院開放日-天文所「摩斯電碼聽流星」攤位活動支援
活動日期: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08:30~16:00。
主辦單位:中央研究院 天文所。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北部分會
活動地點:中央研究院(南港院區)-人文社會科學館/聯合圖書館4F
活動連絡人:蘇華威 BX2AI 0910091000
活動內容:
1.展示流星反射接收程式
2.摩斯電碼拍發解碼體驗

支援人員集合時間:08:30 人文社會科學館/聯合圖書館4F

停車資訊如下圖:中研院南港院區新大門進入-直走到底-左轉-人文社會科學館在右手邊-地下停車場

2018年7月31日 星期二

NCC陳情信- 私人營利公司、客運或貨運業若有使用VHF或UHF頻率無線電之工作需求,應如何辦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情信(20180801P00002)-私人營利公司、客運或貨運業者,若有使用VHF或UHF頻率無線電之需求,而FRS無線電並無法滿足時,應如何辦理?

案件編號: 20180801P00002
案件申請日期:2018/8/1
案件回覆編號:NCC-1070041677
案件回覆日期:2018/8/9
陳情信主題:

私人營利公司、客運或貨運業者,若有使用VHF或UHF頻率無線電之需求,而FRS無線電並無法滿足時,應如何辦理?


陳情信內容:
承辦人您好,
經長期在業餘無線電VHF及UHF頻段監聽發現,常有非業餘活動在頻段上使用;進一步了解後發現有一些營利公司、客運或貨運業者有無線電聯絡的工作需求,但FRS因功率低且無法設立中繼,故不堪工作使用,所以知情或不知情地非法使用了業餘頻段,甚至非法架設中繼台。

詢問了相關業者後,得到的回覆為NCC除了FRS外,並無規劃供私人公司、客運或貨運業者可工作使用之頻率,以致於業者想要申請合法使用合用的無線電卻窒礙難行。

請問貴會現況是否如此?
請問私人公司、客運或貨運業者,若有使用VHF或UHF頻率無線電之需求,而FRS無線電並無法滿足時,應如何辦理?

謝謝。
蘇華威敬上

NCC回覆內容

敬啟者:

  茲復臺端107年8月1日電子郵件有關「私人營利公司、客運或貨運業者,若有使用VHF或UHF頻率無線電之需求,而FRS無線電並無法滿足時,應如何辦理」案,本會說明如下:

  一、有關私人營利公司、客運或貨運業者使用頻率須符合國際相關規定,經查先進國家,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均開放27MHz(即26.965-27.405MHz)免執照頻段供前揭業者使用;另查我國交通部最新版(106年2月6日)公告修正之「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中26.965-27.405MHz頻段為供5W以下民用頻段無線電對講機(CBRS)業務使用,合先敘明。
  二、至前揭業者若申請專用無線電信之設置使用,則須依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應填具相關申請文件向本會申請專用電信頻率指配,俟經本會核准後,尚須負擔電臺架設許可及電臺執照費等證照費及頻率使用費等,併予敘明。
  三、考量頻率資源有限性及頻率和諧共用,本會仍建議前揭業者使用低功率無線電對講機(FRS)及民用頻段無線電對講機(CBRS)。本會亦將持續蒐集國外資訊與ITU相關規劃,並考量前揭業者業務之頻段使用情形及未來發展需求,適時研議相關開放建議,俾提供交通部辦理頻率規劃之參考。
  四、荷承臺端關注通訊傳播業務,謹致謝忱,敬祝安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2018年7月18日 星期三

業餘用途NCC頻率指配與交通部頻率分配不一致之合理性疑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情信(20180718P00003)-業餘用途NCC頻率指配與交通部頻率分配不一致之合理性疑問

案件編號: 20180718P00003
案件申請日期:2018/7/13
案件回覆編號:NCC-1070039162
案件回覆日期:2018/7/27
陳情信主題:

業餘用途NCC頻率指配與交通部頻率分配不一致之合理性疑問?


陳情信內容:
承辦人您好,
依據106年2月版「中華民國頻率分配表」(交通部郵電司承辦)及107年1月版「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兩份最新資料之「業餘用途」頻率比對,發現諸多不一致情況,皆為分配表頻率有分配給業餘用途,但NCC未於技術規範上指配,詳細表格請見如下連結 (或附件1附件2截圖):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aFE2_LCcUJEDsnlhdn51nTMhdgq98CtxQNy7plo0hys/edit?usp=sharing



基於業餘無線電乃非營利個人嗜好,且有利於國人從事正常興趣活動甚至進而可在無線通訊領域領先發展研究,主管單位理應鼓勵其正當發展,而可使用頻率的指配是基本工作。

特別提出有一些頻率郵電司已分配規劃為業餘主要用途如:3.5125 - 3.55 Mhz, 3.5612 - 3.90 Mhz, 50.15 - 54.00 Mhz, 146 - 148 Mhz, 77.5 - 78 Ghz, 134 - 136 Ghz等,但NCC卻未於技術規範上指配這些頻率,實令人不解。
想詢問及請相關單位研議何時可修訂指配給業餘使用,謝謝。

蘇華威敬上

NCC回覆內容
敬啟者:
  茲復臺端107年7月18日電子郵件有關「業餘用途NCC頻率指配與交通部頻率分配不一致之合理性疑問」案,本會說明如下:

  一、查本會目前開放供業餘無線電業務使用頻段,原則上均依交通部最新版(106年2月6日)公告修正之「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中「頻段業務分配」欄及「備註」欄內容作為開放依據,先予敘明。
  二、臺端電子郵件中所列部分頻段,雖在前揭頻率分配表中我國「頻段業務分配」欄明列供業餘無線電業務使用,且「備註」欄未列任何限制或未註明開放供其他特定業務使用,但本會尚未開放供業餘無線電業務使用,係考量該頻段尚須與相關利害關係人進一步協議。併予敘明。
  三、為賡續鼓勵我國業餘無線電之發展,本會將持續蒐集國外資訊與ITU相關規劃,並考量國內其他業務之頻段使用情形及未來發展需求,兼顧過去時空背景使用相關頻段的既有使用者之權益及其業務之重要性,進行滾動式檢討,適時研議相關開放建議,俾提供交通部辦理頻率規劃之參考。
  四、荷承臺端關注通訊傳播業務,謹致謝忱,敬祝安康。